檢附文件送件方式:
(1)公文送件:請行文至中央氣象署(受文者:中央氣象署)。
(2)臨櫃送件:請至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 中央氣象署一樓服務窗口辦理。
(3)郵寄送件:請以掛號郵件寄至「100006 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 中央氣象署綜合規劃組規劃管考科收」。
備註:
為便利作業,請事先電話連絡承辦單位綜合規劃組災防應變科。
連絡電話:02-23491012、02-23491016。
收費標準及繳費方式:
(1)收費標準依據交通部中央氣象署規費收費標準附表九「申請核發從事氣象海象預報業務許可證照之項目及費額」。
(2)申辦相關費用可以現金或郵政劃撥方式繳交,本署郵政劃撥戶名:中央氣象署、帳號:00027975。 請您務必在通訊欄註明申辦項目及資料送達方式(親自領取或掛號郵寄),如您所申辦許可證需郵局掛號送達,本署會將國庫收據及許可證掛號送達,受理收件後,經審查後概不退費。
交通部中央氣象署規費收費標準
附表九
申請核發從事氣象、海象預報業務許可證之項目及費額
|
項目 |
計價單位 |
每單位資料金額(新台幣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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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記費 |
每次 |
五百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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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可證費 |
每張 |
一千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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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補發許可證費 |
每張 |
一千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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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核發許可證審查費登記證費 |
每次 |
一萬五千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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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變更許可證審查費 |
每次 |
一萬元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