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附文件送件方式:

(1)公文送件:請行文至中央氣象署(受文者:中央氣象署)。

(2)臨櫃送件:請至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 中央氣象署一樓服務窗口辦理。

(3)郵寄送件:請以掛號郵件寄至「100006 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 中央氣象署綜合規劃組規劃管考科收」。

備註:
為便利作業,請事先電話連絡承辦單位綜合規劃組災防應變科。
連絡電話:02-23491012、02-23491016。


收費標準及繳費方式:

(1)收費標準依據交通部中央氣象署規費收費標準附表九「申請核發從事氣象海象預報業務許可證照之項目及費額」。

(2)申辦相關費用可以現金或郵政劃撥方式繳交,本署郵政劃撥戶名:中央氣象署、帳號:00027975。 請您務必在通訊欄註明申辦項目及資料送達方式(親自領取或掛號郵寄),如您所申辦許可證需郵局掛號送達,本署會將國庫收據及許可證掛號送達,受理收件後,經審查後概不退費。


交通部中央氣象署規費收費標準

附表九

申請核發從事氣象、海象預報業務許可證之項目及費額

項目

計價單位

每單位資料金額(新台幣)

登記費

每次

五百元

許可證費

每張

一千元

換補發許可證費

每張

一千元

申請核發許可證審查費登記證費

每次

一萬五千元

申請變更許可證審查費

每次

一萬元